10月29日,关于加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应用安全监管的通知由国家测绘局正式对外发布。涉密地理信息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关系到国家安全。近年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迅猛,地理信息数据应用广泛,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在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开发利用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通知共提出七项要求:一、企事业单位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提供、转让或转借涉密地理信息数据;二、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只能用于被许可的范围;三、用户在涉及加工、处理、集成等使用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必须委托给国内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严禁委托给外国企业或者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承担涉密项目建设;四、若需第三方参与涉密项目的,在涉密项目建设前,用户必须与第三方签订地理信息数据保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五、在使用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的项目中,用户必须严格管理,设定涉密环境,科学合理确定使用人,落实责任,确保使用过程中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及其衍生品的安全。严禁将涉密项目在公开环境下使用,特别是在互联网上使用;六、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持有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的用户运行的地理信息系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七、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保密意识,筑牢严守国家秘密的思想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