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村庄)土地调查包括城镇地籍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两部分内容,调查及成图比例尺为1:500。利用1:500数字化地形图、国有土地登记和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成果,以卫星正射影像图为辅助资料,逐地块调查核实番禺区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属、位置、界线、面积、用途等状况,调查对象包括:已登记发证的国有土地、农村宅基地、未登记发证的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尚未建设但已批出的土地、政府统征预征土地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界线等。项目内容包括: 1、城镇(村庄)土地调查 城镇(村庄)土地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权属调查。 (2)地类调查。 (3)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界线调查。 2、土地调查数据整理、数据汇总 (1)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广州市土地基础数据库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将城镇(村庄)土地调查的数据进行整理,使其达到广州市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入库标准。 (2)数据汇总。按照广州市土地调查的统一要求,对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汇总,生成各类土地统计报表、册、薄。在城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的要求对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开发园区用地、房地产用地、农村宅基地等土地进行专项统计并进行专题分析。 (3)图件编制和输出。完成调查后,按规定编制标准分幅的城镇地籍图、宗地图等土地管理基础图件,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政府宏观决策的需要。 3、土地调查成果 (1)土地调查报告; (2)土地分类汇总有关表格; (3)土地权属有关的权属调查资料及成果; (4)地籍调查有关的权属调查权源文件(复印件、照片、扫描件); (5)地籍测量资料; (6)权属界线图、地籍图、宗地图; (7)城镇(村庄)土地调查数据库文件。 (文:LYK 行政部) |